東亞文化圈的放水燈儀式除了沿襲祭祀神明、送災祈福的意義外,還是祭水幽的一種儀式。在東亞文化中,水燈不但為了實現放燈者的心願,也是人們寄託對逝者的緬懷思念,是人們祈福、避邪、消災、祛病的吉祥物。在廣東有放水燈求子習俗,蘇州和杭州的婦女則有在放水河的過程中比拼誰放得多,誰做得好的習俗。也有些地區的喪禮習俗包括放水燈,除表達對亡者的思念外,還有照亮冥河的意思。有些地區的水燈要經道士或法師念咒施法後才放入水中。這種情況下有些人會認為水燈在水中漂浮而不翻倒越久,法師的本領越高,亡靈的福氣也越大。除了宗教信仰功能外,水燈還可以作傳達訊息之用。例如朝鮮王朝時代發生的壬辰倭亂中,軍人在晉州就曾以水燈作為訊號燈。
東亞放水燈最早的文獻記載是中國唐代,詩人李郢《上元日寄湖杭二從事》一詩提到當時元宵節放水燈的情景,宋朝人吳自牧《夢梁錄》,書中記載,中元節時後宮妃嬪差遣內侍差到龍山放江燈萬盞,。而宋末元初人周密著的《武林舊事》則記載當時浙江人於中秋節放稱為「一點紅」的羊皮水燈之記載,是祈福用的水燈。朱元璋建立明朝,定都南京,於洪武五年(1372年)元宵節下令在秦淮河燃放水燈萬盞,後來南京又有於中元節與盂蘭盆節的習俗,此外明朝進士田汝成所著《西湖遊覽志余·熙朝樂事》亦記載當時佛教僧侶所設的盂蘭盆會在西湖面和河上,稱為照冥。劉侗、天奕正的《帝京景物略》則記載北京城內佛寺盂蘭盆會的放河燈。清代放水燈經常見於各地普渡儀式中,潘榮陛的《帝京歲時紀勝》記載當時的京師中元節設有盂蘭道場,七月十三至十五由小太監放以荷葉放上蠟燭製成的河燈,羅列兩岸,數以千計;又用琉璃製成荷花形的河燈,並稱之為代表「慈航普渡」。